國家能源局關于就廢止《電力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公開征求意見
2016-11-28 15:28:04
摘要:國家能源局重組后,《電力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電力爭議糾紛調解規定》適用主體、調整對象均發生了變化,擬在廢止上述兩部規章后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
國家能源局重組后,《電力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16號)、《電力爭議糾紛調解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30號)適用主體、調整對象均發生了變化,擬在廢止上述兩部規章后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以規范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行政處罰程序及爭議糾紛調解工作?,F就廢止上述兩個規章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郵件方式將反饋意見發至:jicha@nea.gov.cn。
2.通過信函方式將反饋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郵政編碼100824),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爭議糾紛調解規定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1.《電力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電監會令第16號)
2.《電力爭議糾紛調解規定》(電監會令第30號)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