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歐委會當天提出新的以廢物為原料的有機肥料法規。該法規草案就將生物廢料轉化為可以用來生產肥料產品的原材料設定了統一規則。草案規定了安全、質量和標簽要求。
歐委會官網3月17日報道。歐委會當天提出新的以廢物為原料的有機肥料法規。該法規草案就將生物廢料轉化為可以用來生產肥料產品的原材料設定了統一規則。草案規定了安全、質量和標簽要求。生產企業必須表明其滿足上述要求以及有機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和雜質含量限制,才能張貼CE標志。新的法規草案適用于所有類型的肥料,以實現最高水平的土壤保護。草案對磷酸鹽肥料的鎘含量做出嚴格限制。考慮到部分肥料產品產量較低或者并不跨國流通,草案允許肥料只符合成員國標準,根據兩國相互認可協議進行流通,或者符合歐盟標準,在歐盟范圍內流通。
歐盟現有的2003年肥料法規主要針對傳統非有機肥料。因此有機肥料在歐盟范圍流通需要依據成員國間的認可協議,而各國立法差異導致流通困難。同時,現有法規沒有關于環境問題的規定。
報道認為,有機肥料市場潛力巨大。目前只有5%的生物垃圾得到回收,但有估計認為30%的非有機肥料可以被替代。目前歐盟每年進口約500萬噸磷酸鹽,可以通過對下水道污泥、生物降解垃圾、肉、骨粉和糞肥的提取替代其中的三分之一。
草案將在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過后直接適用于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