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農業研究中心即將成立,“香島”模式引發熱議
2015-11-13 11:26:47
摘要:11月10日,由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農業部規劃院、華北電力設計院、內蒙古農大農學院、內蒙古香島光伏農業有限公司等多家機構和企業共同發起的光伏農業發展研討會在呼市召開。

隨著我國西部光伏裝機趨于飽和,并網與消納矛盾日增,在華東、華北、西南、東南等地區發展光伏成為必然趨勢。而由于東部土地資源緊缺,分布式與光伏農業、漁業等利用形勢日漸受到重視。但在發展過程中,光伏電站擠占耕地資源甚至將其破壞的問題日益突出,“假光伏農業“現象時有發生。
“許多光伏農業項目沒有落到實處。”華北電力設計院總工程師汪海燕認為光伏農業目前存在誤區:許多項目是光伏企業為了發展光伏電站而順帶發展農業。她認為以農業為導向的光伏農業項目更加合理。“農業和光伏的結合應該是凸顯1+1>2的綜合效應,從資源共用發展為資源互補,從而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同時,她指出在發展光伏農業時,不僅要考慮光資源、土地、組件、逆變器、支架等光伏電站的經濟評估,還要精準定位農作物,在農業規劃設計時做好經濟評估,實現土地的高效利用,保證光伏發電量的同時,提升農產品產量,對成本下降才有優勢。
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研究員周長吉博士嚴厲的批評了目前很多光伏農業項目停留在“做概念”層面的行為。“這對農業的損害非常大。”同時他提出了設施農業的概念。
設施農業是采用人工技術手段,改變自然光溫條件,創造優化動植物生長的環境因子,使之能夠全天候生長的設施工程。從種類上分,主要包括設施園藝和設施養殖兩大部分,不同種類的農業大棚,畜牧、禽類棚舍都屬于此類,是在環境相對可控條件下,采用工程技術手段,進行動植物高效生產的一種現代農業方式。設施農業涵蓋設施種植、設施養殖和設施食用菌等。在國際的稱謂上,歐洲、日本等通常使用“設施農業(Protected Agriculture)”這一概念,美國等通常使用“可控環境農業(Controlled Environmental Agriculture)”一詞。我國設施農業上光伏利用面積已經世界第一,但正如專家所說,許多屬于“假大棚”或并未合理利用耕地資源。
“設施農業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收到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周長吉說,“發展農業光伏首先需要土地,而農地的利用是國家最嚴格的政策。無論從環境還是從民生的角度,農業光伏的主題應該是農業。”
“光伏農業在國內發展已有3年時間,但仍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中能華辰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建偉在參觀了香島公司位于呼和浩特的130MW光伏農業項目后,稱贊香島公司在全國做出了表率,實現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雙贏。他提出光伏農業需要“做專”保證專業程度,“做大”通過規?;a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做強”保證質量和現代和程度,并建立相應的農業設施、光伏和作物的技術標準。
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中投中財基金管理公司執行董事周家民指出稱:“光伏農業都是重資產行業,重點需要融資解決。”他認為發展光伏農業,需要各個領域一起共同搭建一個更大的平臺。
對此,香島公司董事長劉永良說:“實現光伏農業的標準化,也是解決融資難的最佳方式。”農業項目之所以融資難,是由于流程復雜,“看天吃飯”,生產和銷售不確定因素較多。這次會上引起熱議的“香島模式”,就是通過從大棚建設、作物種植管理,到提前簽訂的市場銷售都通過統一標準,排除不確定因素,解決金融機構的顧慮。同時以光伏項目穩定的現金流收益,為農業項目提供擔保,實現資金的最佳配置。
農業部規劃設計院副所長丁小明指出,設施農業是可以做成“多能互補”的,他介紹了歐美設施農業經驗并提出“三聯動”的概念:“荷蘭溫室大棚結合天然氣發電裝置,出售電力,熱量保持大棚溫度,二氧化碳用于溫室生產。售電收入占整體收益的重要一部分。“對于規模越來越大的設施農業和光伏本身追求規?;奶匦?,他提出了自己的擔憂,即勞動力供給,土地流轉,消費市場等問題。
此外,光伏與設施農業“爭奪”土地也是行業存在的一大矛盾。這也是業內很多農業光伏項目淪為“雞肋”的原因:企業往往從光伏角度出發,將光伏裝機量最大化而導致農業生產受損。二者結合之后,土地利用率必然下降。
在香島的130MW10000畝土地項目,如果只建設光伏電站,裝機規??梢猿^300MW,但香島公司出于以農業為主的考慮,為保護農業生產主動降低了光伏裝機。
與會專家與企業代表一致決定,依托內蒙古香島光伏農業有限公司的產業基礎,聯合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內蒙古農業大學農學院等多家科研機構共同組建農業光伏研究中心,實現產學研的有機結合,促進行業標準化的制訂,使設施農業與光伏發電的結合早日步入正確的軌道。(索比光伏網)